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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顺帝纪(14)


  永和三年[138年]

  春二月乙亥,京师地震。

  夏闰月己酉,京师地震。

  秋八月乙卯,太白昼见。本志以为大将军梁商父子贵盛之象也。

  ①此亦《东观记》天文志之文。

  己未,司徒黄尚以灾异罢。

  九月癸酉,光禄勋刘寿为司徒

  ①《范书》作“九月己酉”。按是月庚午朔,无己酉,《范书》误。又《袁纪》“光禄”下原脱“勋”字,径补。

  十二月戊申,日有蚀之。会稽(九)郡以闻,京师不见。

  ①《续汉志》及《范书》均作“十二月戊戌朔”。
  ②据《续汉志》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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