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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顺帝纪(9)


  五月庚子,诏曰:“朕以不德,统奉洪业,无以承顺乾坤,协和阴阳,灾眚屡见,咎征仍彰。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朕之不逮,奉答灾异?灾异不空设,必有所应,其各举敦朴之士一人,直言厥咎,靡有所讳。”

  汉中李固对曰:

  愚以为天不言,以灾异为谴告。政之治乱,主之得失,皆上帝所伺,而应以灾祥者也。王者父天母地,体〔具〕(其)山川。今日蚀地动,山崩昼晦,主将安立?物将安寄?昔江京之奸,祸及骨肉,至令陛下幽废,亲履艰难。天诱其衷,陛下龙兴,海内莫不忻悦。实有沛然改图,抑退权臣,询求善政,以顺天意。夜而得之,坐而待旦。今则不然,政令纷纭,以复仿蹈前轨矣。臣伏在草泽,痛心疾首。诚以陛下圣德应朝,实当嘉会,反衰弊之政,弘中兴之美,其功甚易,譬犹指掌。

  ①李贤引《春秋》感精符曰:“人主日月同明,四时合信。故父天母地,兄日姊月。”宋均曰:“父天于圜丘之祀也,母地于方泽之祭也。”
  ②据严可均《全后汉文》改。《范书》李固传作“宝有山川”。

  臣闻善罚不如善政,善赏不如善教,善教之道,宜从内起。昔周宣、孝文,中兴之主也,皆改华服,霈然易规,乃能移风易俗,〔反〕(及)之于古。今封阿母,恩赏太过,常侍近臣,威权太重。臣案图书,灾异之发,亦以为然。今宜斥退邪佞,投之四裔,引纳方直,令在左右。陛下亲发德音,以招群俊,临御座,见公卿,言有称意,实时施行,显拔其人,以旌忠善。则陛下日有所闻,忠臣日有所献,君臣相体,上下交泰。阿保虽有大功,勤劳之恩,可赐以货贿,传之子孙,列土分爵,实非天意。汉兴以来,贤君相继,岂无保乳之养?非不宠贵之。然上畏天威,俯察经典,不可,故不封也。

  ①据《全后汉文》改。
  ②投之四裔,见文公十八年《左传》载史克之言。

  梁氏子弟群从,征为列侯,永平、建初故事,殆不如此。妃后之家,所以少有存全者,非天性皆然,但坐权宠太过,天道恶盈也。

  天有北斗,所以斟酌元气;帝有尚书,所以出纳王命。若赋役平均,则百姓以安;万机不治,则天下以乱。今陛下所共治天下者,外则公卿、尚书,内则常侍、黄门,譬犹一门之内,一家之事,安则共其福,危则同其祸。由是观之,权柄不可不慎,号令不可不详。

  夫人君之有政,犹水之有堤防,堤防完全,虽遭雨水霖潦,不能为变。政教一立,暂遭凶年,不足为忧。诚令堤防穿漏,万夫同力,不复能救。政教一坏,贤智驰骛,不能复还。今堤防虽坚,渐有孔穴。譬之一人之身,本朝者,心腹也;州郡者,四支也。心腹痛则四支不举,故臣所忧,在腹心之疾,非四支之患。臣以为坚堤防,务政教,先安心腹,厘理本朝,虽有寇贼、水旱之变,不足介意也。〔诚〕(臣)令堤防坏〔漏〕(陋),心腹有疾,虽无水旱之灾,天下固不可不忧矣。

  ①皆据黄本改。

  臣父故司徒臣合,受先帝厚恩,子孙不敢自比于余隶,故敢图书,悉心以对,不敢虚进。

  ①隶本贱称,此乃官宦子弟自谦之辞。

  扶风马融独对曰:

  臣闻“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”。夫阴阳刚柔,天地所以立也。取仁于阳,资义于阴,柔以施德,刚以行刑,各顺时月,以厚群生。帝王之法,天地设位,四时代序。王者奉顺,则风雨时至,嘉禾繁植;天失其度,则咎征并至,饥馑荐臻。今科条品制,〔四时〕禁令,所以承天顺民者,备矣,悉矣,不可加矣。然而〔天犹有〕不平之效,〔民〕犹有咨嗟之怨者,百姓屡闻恩泽之声,而未见惠和之实也。

  ①见易说卦。
  ②据《通鉴》卷五十一引补。
  ③皆据《通鉴》卷五十一引补。

  今从政者变忽法度,以杀戮威刑为能贤。问其国守、相及令、长何如?其称之也曰“太急”,其毁之也曰“太缓”。夫急致寒,缓致燠,二者罪同,而论者许急,此阴阳所以不和也。复之之道,审察缓急之谤誉,钧同寒燠之罪罚,以崇王政,则阴阳和也。好恶既明,则宰官之吏,知所避就。又正身以先之,严以莅之,不变则刑罚之。夫知为善之必利,为恶之必害,孰能不化?则官良矣。

  臣闻洪范八政,以食为首;周礼九职,以农为本。民失耕桑,饥寒并至,盗贼之原所由起也。古之足民,仰足以养父母,府足以畜妻子。然后敦五教,宣三德,则休嘉之化可致也。夫足者,非能家给而人足,量其财用,为其制度。故嫁娶之礼俭,则昏姻以时矣;丧制之礼约,则终者掩藏矣;不夺其时,则农夫不失矣。夫妻子以累其心,产业以重其志,舍此而为非者,虽有必不多矣。今则不然,此盗贼所以不息。诚使制度必行,禁令必止,则士者不滥法式之外,百工不作无用之器,商贾不通难得之货,农夫不失三时之务,各安所业,则盗贼消除,灾害不起矣。

  ①八政者:一曰食,二曰货,三曰祀,四曰司空,五曰司徒,六曰司寇,七曰宾,八曰师。洪范注曰:“食,劝农业也。”
  ②周礼大宰曰:“以九职任万民:一曰三农,生九谷。二曰园圃,毓草木。三曰虞衡,作山泽之材。四曰薮牧,养蕃鸟兽。五曰百工,饬化八材。六曰商贾,阜通货贿。七曰嫔妇,化治丝枲。八曰臣妾,聚敛疏材。九曰闲民,无常职,转移执事。”郑司农云:“三农,平地山泽也。九谷,黍、稷、秫、稻、麻、大小豆、大小麦”
  ③五教,文公十八年《左传》史克曰:“布五教于四方,父义,母慈,兄友,弟共,子孝,内平外成。”三德,书洪范曰:“三德:一曰正直,二曰刚克,三曰柔克。”又周礼师氏曰:“以三德教国子,一曰至德以为道本,二曰敏德以为行本,三曰孝德以知逆恶。”又《礼记》中庸曰:“知、仁、勇三者,天下之达德也。”按《袁纪》所言三德,当以周礼说应之。
  ④周礼考工记曰:“作而行之,谓之士大夫。审曲面执,以饬五材,以辨民器,谓之百工。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,谓之商旅。饬力以长地财,谓之农夫。”

  太史张卫对曰:

  臣闻政善则休祥降,政恶则咎征见。苟非圣人,或有失误。昔成王疑周公而大风拔树木,开金縢而反风至,天人之应,速于影响。故诗称曰:“无曰高高在上,……日监在兹。”间者,京师地震,雷电赫怒。夫动静无常,变改正道,则有奔雷土裂之异。

  ①“政善”原误倒,据黄本径正。
  ②《史记》鲁世家曰:“周公卒后,秋未获,暴风雷,禾尽偃,大石尽拔。周国大恐。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,王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。……成王执书以泣,……出郊,天乃雨,反风,禾尽起。”
  ③见诗周颂敬之章。其意曰莫言天高高在上,实因日月所照,瞻视人世,不可谓远也。

  自初举孝廉,迄今二百岁矣,皆先孝行,行有余力,始及文法。辛卯诏以能宣章句奏案为限,虽有至孝,犹不应科,此弃本而就末曾子长于孝,然实鲁钝,文学不若游、夏,政事不若冉、季。今欲使一人兼之,苟外可观,内必有阙,则违选举孝廉之制矣。且郡国守相,割符宁境,为〔国〕大臣,一旦免黜十有余人,吏民罢于送迎之役,新故交际,公私放滥,或临政莅民,为百姓取便,而以小过免之,是为夺人父母使嗟号也

  ①胡三省曰:“武帝元光六年初举孝廉,至是年凡二百七年。”
  ②指上文左雄上言“诸生试家法,文吏试笺奏”,帝纳之而下诏。《袁纪》未言下诏之日,《范书》作十一月辛卯,与衡言“辛卯诏”正合。
  ③《论语》先进孔子曰:“参也鲁。”
  ④据《通鉴》补。
  ⑤时胡广等上书驳左雄之议,出为济阴太守。顷之。与诸郡守十余人皆坐谬举受黜。衡此对以驳雄议为主,为广等鸣冤也。

  又察选举,一任三府,台阁秘密,振暴于外,货赂多行,人事流通。今真伪浑淆,昏乱清朝,此为上陵下替,分威共德,灾异之兴,不亦宜乎?

  易不远复,论不惮改,朋友交接且不宿过,况于帝王,承天理物,以天下为公者乎!中间以来,妖星见于上,震裂著于下,天诫详矣,可为寒心。明者消祸于未萌,今既见矣,修政恐惧,则转祸为福矣。

  ①胡三省曰:易曰:“不远复,无祇悔。”《论语》曰:“过则勿惮改。”
  ②裂原作“烈”,据黄本径改。

  上览众对,以李固对为第一,诸常侍悉叩头谢罪,朝廷肃然。

  ①沈钦韩曰:“案融对碌碌无取,衡乃归咎于左雄,为胡广等讼冤。文人固陋如此,视固之直指近幸外戚,以感悟人主,有天壤之别矣。惜袁范各以意刊削,二书相校,同者纔十之三,遂不见元本。”按融、衡二对不见《范书》,唯《通鉴》删取《袁纪》而引之。

  拜固为议郎,权臣皆切齿于固,将加之罪。朝中名臣黄琼等救解之。岁中,梁商请为从事中郎。商以后父辅政,柔和自守,内竖乱政,不能有所裁。固奏记于商曰:“今四海云扰,背义趋利,父劝其子,兄勉其弟,皆先论价而后定位。夫致一贤则国赖其功,招一恶则天下被其害。数年已来,妖怪屡起,宫省之中,必有阴谋。将军位尊势重,诚令王政一整,必享不朽之福。”商不能用。

  戊午,太尉庞参、司〔空〕(徒)王龚以灾异免

  ①据黄本改。又庞参罢,《范书》乃七月事。

  六月,太常孔扶为司空。

  丁丑,洛阳宣德亭地坼八十五丈。本志称李固曰:“阴类专恣,将有分坼之象。”其后中常侍专权忿争之应也。

  八月己巳,大鸿胪施延为太尉。

  冬十月,初随月律作应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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