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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顺帝纪(8)


  阳嘉二年[133年]

  夏四月丁丑,封虎贲中郎将冀为襄邑侯。执金吾商上书陈让,辞意恻至,书十余上,上遂听许。

  爵阿母〔宋〕(宗)娥为山阳君。尚书左雄谏曰:“臣闻高祖约,非刘氏不王,非功臣不封。孝安皇帝封江京、王圣等,皆有地震之异。永建二年,封阴谋之功,又有日蚀之变。通道术之士,或归于封爵不时之咎。方今青、徐饥馑,盗贼未息,陛下乾乾劳思以济民,宜清净无为,以求天意。诚不应追录小恩,以亏大典。”上不从。

  ①据《范书》、《续汉书》及《袁纪》本卷永和二年五月史文改。
  ②胡三省曰:“不见于史。”
  ③《易·乾卦》曰:“君子,终日乾乾。”疏曰:“乾乾,言每恒终竟此日,健健自强,勉力不有止息。”

  雄复谏曰:“臣闻君莫不好忠正,恶谗谀;而臣莫不以忠得罪,以谗得幸。盖忠言难入,谗言顺耳易从也。夫刑罪,人情之所甚恶也。是以世俗为忠者少,而习谀者多。故令人主数闻其美,稀知其过,迷而不悟,至于危亡。臣伏见尚书故事,无乳母赐爵之制。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君,造生残贼废立之祸,生则为天下所咀嚼,死则为海内所共快。桀、纣贵为天子,而庸仆恶以为比,以其富而无义也。夷、齐贱于匹夫,而王侯争与为类,以其贫而有德也。今阿母躬蹈俭约,以身率下,群僚蒸庶,莫不向风。而与王氏并同爵号,惧违本操,失其常愿。愚以为人心不相远,其所不安,远近一也。王圣之祸,未绝于口,倾覆之势,危于垒卵。臣请岁以钱千万给阿母,内可以尽恩爱之亲,外可以不为吏民之所怪也。”上卒不从。

  ①胡三省曰:“汉故事,皆尚书主之。”

  雄字伯豪,南〔阳〕郡涅阳人也。居贫好学经,常以“服勤不足,学足。学者懈怠,宜崇经术,缮治太学”。既为尚书而陈之,帝从其言,更增弟子科,除儒者为郎百余人。

  ①据洪亮吉说补。
  ②《范书》左雄传曰:“诏试明经者补弟子,增甲乙两科:员各十人。”

  雄上言曰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,出则宰民,宣协风教。若其面墙,无以施化,招灾致祸,为害不细。孔子曰:‘四十而不惑。’礼:‘四十强而仕。’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,皆先诣公府,诸生试家法,文吏试笺奏,覆之端门,练其虚实,以观异能,以美风俗;有不承科,正其罪法。”帝从之。诏“郡国孝廉年四十已上,考德行,试其经。奏其茂才异行如颜渊、子奇,不拘年齿”。

  ①见《论语》为政。
  ②见《礼记》曲礼上,“强”上原有“曰”字。
  ③李贤曰:“儒有一家之学,故称家法。”
  ④胡三省引汉杂事曰:“凡群臣之书,通于天子者四品: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驳议。章者需头称‘稽首上闻’,谢恩陈事,诣阙通者也。奏者亦需头,其京师官但言‘稽首言’,下言‘稽首以闻’,其中有所请若罪法劾案,公府送御史台,卿校送谒者台也。表者不需头,上言‘臣某言’,下言‘诚惶诚恐,顿首顿首,死罪死罪’,左方下附曰:‘某官臣某甲、乙上。’”
  ⑤胡三省曰:“宫之正南门曰端门,尚书于此受天下章奏,令举者先诣公府谓试,以副本纳之端门,尚书审覆之。”

  今举孝廉徐淑年未满限,台郎诘之,对曰:“诏书有‘颜渊、子奇,不拘年齿’,是以本郡以臣充选。郎不能屈。雄诘之曰:“昔颜渊、子奇问一知十,孝廉问一知几邪?”淑无以对。乃却归,郡守坐免。时郡国守相坐举者百余人。

  ①疑“今”系“广陵”之误。
  ②问,闻也,古通用。

  初,明帝时,政严事峻,九卿皆鞭杖。雄上言曰:“九卿位亚三〔事〕(等),班在大臣,行有佩玉之节,动有庠序之仪,加以鞭杖,诚非古典。”上即除之。

  ①据黄本改。三事,即三公也。

  袁宏曰:夫谋事作制令,以经世训物,使必可为也。古者四十而仕,非谓弹冠之会,必将是年也。以为可仕之时,在于强盛,故举大限,以为民表。且颜渊、子奇,旷代一有,而欲以斯为格,岂不偏乎!

  ①师古曰:“弹冠,云入仕也。”

  己亥,京都地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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