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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明帝纪(17)


  永平十八年[75年]

  春二月,诏固等罢兵还京师。

  三月,北匈奴左鹿蠡王将二万骑,率焉耆、龟兹来。车师王安得死。焉耆、龟兹杀都护陈睦、副校尉郭恂,遂攻金蒲城。耿恭令军士皆持满勿得发,告匈奴曰:“汉家神箭,所中创中皆沸。”于是乃发弩,皆应弦而倒,虏中矢者,创中沸,大惊曰:“汉神,可畏!”遂皆遁去。

  ①恭以毒药傅矢,故创中沸。

  恭以疏勒傍有水,去王忠所据近,引兵居之。匈奴〔复〕(后)来攻恭,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,斩首数十级。匈奴乃相与议曰:“前疏勒王守此城,攻不能下,绝其涧水即降。”因绝涧水。吏士无饮,穷困,至柞马粪汁饮之。恭于(是)城中穿井十五丈,不得水,吏士失色。恭叹曰:“昔苏武困于北海,犹能奋节,况恭拥兵近道而不蒙佑哉?闻贰师将军拔佩刀以刺山,而飞泉涌出,今汉神明,岂有当穷者乎?”乃整衣服,向井再拜,为吏士祷水,身自率士挽笼。有顷,飞泉涌出,大得水,吏士惊喜,皆称万岁。于是将水以示虏,虏兵大惊而去。

  ①据《范书》改。
  ②《范书》作“募先登士数千人。按耿恭传上文已言“屯各置数百人”,则恭部不满千人。恭又曾遣司马将兵三百人救车师,道皆战殁,则恭所余兵更少,岂能募先登数千?募敢死者出击,乃欲挫匈奴锐气,故兵不在多而在精,《范书》必误“十”为“千”矣。
  ③“是”系衍文,删之。

  丁亥,令天下亡命者赎罪各有差。

  夏四月,赐天下男子爵,人三级;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。

  秋八月壬子,帝崩于东宫,遗诏不起寝庙,藏主于世祖庙更衣台。是日,太子即皇帝位,年十八

  ①《范书》作“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”。
  ②《范书》作“年十九”。按《御览》卷九一引《东观记》曰:“永平三年二月,以皇子立为太子,年四岁。”则至永平十八年,正当十九岁。《袁纪》误。

  壬戌,葬孝明皇帝于显节陵。

  冬十月乙未,大赦天下。赐男子爵,人二级;其为人父后者及三老、孝弟、力田人三级;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。以卫尉赵喜为太傅,司空牟融为太尉,录尚书事。

  ①《范书》作“丁未”日事。按是月丙午朔,不当有乙未,《袁纪》误。

  戊戌,蜀郡太守第五伦为司空

  ①杨树达曰:“《论衡》恢国篇云:‘第五司空股肱国维,转谷振赡,民不乏饿,天下慕德,虽老不乱。’”又《范书》作十一月事,甚是。疑《袁纪》脱。

  伦字伯鱼,京兆长陵人。其先齐诸田,徙充园陵,宗族多,故以次第为氏。伦好黄老,以孝行称。王莽末,天下兵起,宗族及闾里闻勇而有义,争往附之。伦相率厉,坚垒壁,铜马、赤眉数十辈皆不能下。时米石万钱,人相食,伦独收养孤子、外孙,分粮共食,死生相守,乡里以此贤之。

  太守鲜于褒见而异之,署伦为吏。后褒坐事征,把伦臂曰:“恨相知晚!”会盖延为京兆尹,事多犯法,伦数谏争,不合,遂沈滞曹吏。顷之,鲜于褒左迁为高唐令,伦去吏,荷檐往候褒,褒引伦升堂,属其妻子。复归县为啬夫。伦以久宦不达,乃将家属客河东,变易姓字,自称王伯春,常载盐往来太原、上党,每所止客舍,辄为埽除而去,道上号曰道士。久之,鲜于褒为谒者,从车驾至长安。时阎兴为京兆尹,褒言伦于兴,兴聘求伦,伦复出为郡吏。伦每读诏书,常叹曰:“此真圣主也,当何由得一见也?”等辈笑之曰:“说将尚不下,安能动万乘邪?”伦曰:“未遇知己,道不同故耳。”

  ①《范书》盖延传曰:“拜为左冯翊,将军如故。”李贤注引《续汉书》曰:“视事四年,人敬其威信。”惠栋曰:“袁宏纪:延为京兆尹,事多犯法。华峤书亦云:延代鲜于褒为冯翊,多非法。续书所载,非实录也。宏以为京兆尹亦讹。”
  ②《东观记》、《范书》作“王伯齐”。
  ③惠栋曰:“刘知几云:古者诏命,皆人主所为。至近古则不然,凡有诏敕,皆责成群下。王应麟云:汉诏令,人主自亲其文,犹近于书之典诰也。”

  举孝廉,除郎中,补淮阳王医工长。随王朝京师,官属得会见世祖,因问政事,伦具言治道所宜,世祖大悦。明日,复召,至日夕,世祖谓伦曰:“闻卿为吏榜妇公,不过从兄饭,宁有之邪?”伦对曰:“臣三娶妻,皆无父;臣遭饥馑,米一石万钱,不敢妄过人饭。”世祖曰:“为市掾,人有遗卿母一个饼者,卿从外来见之,夺母探口中饼出,信有之乎?”伦曰:“实无此,众人以臣愚蔽,故为生此语。”

  ①《范书》第五伦传注引华峤书,“个”作“笥”,又“夺母”下亦有“笥”字。

  有诏拜伦为扶夷长,至〔宛〕(苑),迁会稽太守。为政清净不烦,化行于民,性节俭,虽为二千石,常衣布襦,自斩马草,妻子自炊。会稽俗信淫祀,皆以牛羊请祷,是以财尽于鬼神,产尽于祭祀,或家贫不能以时祷祀,至讳言牛,不敢食其肉,发病且死,先为牛鸣,其畏惧如此。伦乃禁绝之,掾吏皆请谏不可,伦曰:“夫建功立事在于为政,为政当信经义,经言‘淫祀无福’,‘非其鬼而祭之,谄也’。今鬼神而祭之,有知,不妄饮食于民间;使其无知,又何能祸人。”遂移书属县,晓喻百姓,民不得有出门之祀,违者案论之,有屠牛,辄行罚。民初恐怖,颇摇动不安。伦敕之愈急,后遂断绝,百姓遂以安业。永平中,坐事征,百姓老小阗府门,皆攀车啼呼,朝发至日中,才行五里。伦乃止亭舍,密乘船去,吏民上书守阙千余人。是时上方案梁松事,多为讼冤者,上患之。有诏公交车诸为梁氏及会稽太守书,皆勿受。伦免归田里,躬耕以自给。

  ①钮永建曰“苑”当作“官”。陈璞曰当作“县”。按《范书》本传,伦未至官,于中道追拜会稽太守,则钮、陈二说均误。又按两汉志,皆无苑县。自京师至零陵郡之扶夷,必经宛,则“苑”系“宛”之误。
  ②《范书》本传作“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,发病且死,先为牛鸣,前后郡将莫敢禁”。与《袁纪》稍异。
  ③《礼记》曲礼下曰:“非其所祭而祭之,名曰淫祀,淫祀无福。”
  ④见《论语》为政,乃孔子之语。

  起家守宕渠令,迁蜀郡太守。蜀地肥饶,民多富实,掾吏官属皆鲜车肥马。伦欲革化之,乃举贫而有志者,多至公卿、郡守名为知人。上新即位,伦以远郡入为三司,举清能也

  ①《类聚》卷九十三引《袁纪》曰:“第五伦为司空,有人与伦千里马者,伦虽不取,每三公有所选举,伦心不忘也,然亦终不用。”亦见《御览》卷二〇八。今本不载,恐脱,今补注于此。
  ②沈钦韩曰:“华阳国志:汉中赵瑶,自扶风太守徙蜀郡,司空张温谓之曰:‘昔第五伯鱼自蜀郡为司空,今扫吾第以待足下矣。’盖汉世以为美谈。”

  初,耿恭被围,明帝怒甚,将遣兵救之,师未出而帝崩。匈奴闻中国有丧,遂复围之。粮尽,乃煮弩筋食之,恭与士卒同,厉以恩义,皆无二心。匈奴遣使谓恭曰:“空于城中饿死,为何不早降?降者封为白屋侯,妻以子女。”恭手剑杀其使,相拒数月,吏士消尽。

  ①《范书》耿恭传作“白屋王”。惠栋曰:“张华博物志:北方五狄:一曰匈奴,二曰秽貊,三曰密吉,四曰单于,五曰白屋。潘勖魏公九锡文曰‘单于白屋,请吏率职’。李善云:‘白屋,今靺鞨也。’”

  戊己校尉关宠上书求救,事下公卿,司空第五伦以为不可救,司徒鲍昱以为:“使人于死亡之地,有急,如弃之,外示弱戎夷,内伤死难之臣。此际若不救之,后或边上有警,陛下如何使人也?又,戊己校尉纔十数人,匈奴围之,数十日不下,是其弱效。兵家先名后实,可令敦煌、酒泉太守各将精骑,多其幡帜,倍道兼行,以赴其急,匈奴疲困之兵必走。”〔遣〕征西将军耿秉屯酒泉,发敦煌、酒泉兵击车师。

  ①《范书》耿恭传作“二部兵人裁各数十”,疑《袁纪》有误。
  ②据《范书》补。

  甲辰晦,日有食之,天子避正殿,不听事。诏曰:“朕以眇年,奉承宗祖,不能聿修洪业,以致灾眚,思惟厥咎,在予一人。又群司百僚,其勉修所职,各言其上封事,靡有所讳。”

  ①亦十一月事。

  是岁兖、豫、徐州民被水旱灾害,令勿收田租,以见谷廪赐贫民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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