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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光武帝纪(36)


  夏四月,上幸长安,谒园陵。

  诸将议,欲“延嚣日月之期,许爵其将帅,以散其谋”。祭遵曰:“嚣奸计久矣。今若案兵引日,则其谋益深,而公孙得固其奸谋,不如遂进。”上从之,遣吴汉、耿弇诸将从陇道击蜀。隗嚣使王元据陇坻,伐树木以塞陇道。诸将与战,不利,还屯三辅。

  马援上书曰:“援自念事陛下,本无公辅之荐,左右之助。臣不自陈,陛下何因闻之。故臣不复避瞽言,昧死陈诚。臣与嚣往为知交,今闻与来歙书,深更怨臣,自计无负于嚣。遣臣东,谓臣曰:‘仆北面称臣,加以本欲为汉,足下往观其政,于汝意可,即专心矣。’臣还报以赤心,欲嚣善耳,非欲陷于非义也。嚣自挟奸心,盗憎主人,反欲归怨于臣。臣欲遂退不言,则无以报陛下。愿诣行在所,得露心腹,陈灭西州之术,然后退就垄亩,饭蔬饮水,随四民之职,死无所恨。”上报许。援东诣京师,具言击嚣之计,上大悦,谓援曰:“吾方西诛隗嚣,待诏勉卒所志。”

  ①成公十五年《左传》曰:“初,伯宗每朝,其妻必戒之曰:‘盗憎主人,民恶其上。子好直言,必及于难。’”杨伯峻曰:“意谓盗不能憎恨主人,百姓不能厌恶统治者。此二语盖当时俗谚,周语中单襄公引谚‘兽恶其网,民恶其上’,说苑敬慎篇引金人铭‘盗怨主人,民害其贵’,孔子家语观周篇亦引金人铭,作‘盗憎主人,民怨其上’,大致相同。”
  ②成公元年《谷梁传》曰:“古者,有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”此四民乃平民布衣之总称。

  是时建威将军耿弇屯漆,征虏将军祭遵屯汧,征西将军冯异屯上林,大司马吴汉在长安,中郎将来歙〔监〕(坚)领众军在安民。援始将突骑五千匹,诸将每疑议,更请呼援,咸敬重焉,而来歙深与援善。

  ①坚监形近而讹,故改之。

  嚣复上疏曰:“吏民闻大兵卒至,惊恐自救,臣嚣不能禁止。兵虽有大利,不敢废臣子之节,亲自追还。昔虞舜事父,大杖则走,小杖则受。臣虽不敏,不敢不勉。今臣之在本朝,如遂蒙恩,更得洗心,死骨不朽。”有司以嚣慢,诛其子恂。上不忍,复使歙至汧,赐嚣书曰:“昔柴将军与韩信书云:‘陛下宽仁,虽有亡叛而后归,辄复位号,不诛也。’故复赐书。深言则似不逊,略言则事不决。今若束手,复遣恂弟诣阙,有全爵禄之福。吾年已(五)十余,在甲兵中十年,厌浮语虚辞。即不欲,勿报。”嚣知世祖筹之明,乃遣使称臣于蜀。公孔述以嚣为朔宁王,数遣兵助嚣。

  ①李贤曰:“家语孔子谓曾子之辞。”
  ②《范书》隗嚣传“诛”上有“请”字,《袁纪》恐脱。
  ③以上见《史记》韩信卢绾传。此韩信非淮阴侯,实韩王信也。信音申。
  ④南监本作“五十余”,蒋本从之,而黄本作“三十余”。按《范书》作“年垂四十”,与黄本略同。光武帝二十八起兵,至此建武六年,实三十七岁,故黄本是,据以改定。

  太原人温序,为护羌校尉,行〔部〕(步)至襄武,为嚣将苟宇所执。欲生降之,谓序曰:“并势力,天下可图也。”序曰:“受国重任,本当效死,义不贪生。”宇复晓喻序,序怒叱之曰:“虏何敢胁汉将!”左右欲杀之,宇止之曰:“义士欲死节,赐剑令自裁。”序受剑,衔须叹曰:“既为贼所迫,无令须污土。”遂伏剑。上闻而怜之,赐洛阳城旁冢地,谷千斛,缣五百匹,除序子寿为郎,迁邹平侯相。寿梦序告之曰:“久客思乡里。”寿即弃官,上书乞将序骸骨葬旧茔,诏许焉。

  ①《范书》独行传亦作“护羌校尉”。而《通鉴考异》曰:“检西羌传,九年方置此官,牛邯为之。又云:‘邯卒,职省。’则序无缘作‘护羌’,今但云校尉。”又沈钦韩曰:“案前此叙州为隗嚣窦融,无庸置此官。传在六年误矣。”今按《东观记》亦同《袁纪》,然《类聚》卷二〇引《续汉书》作“护军校尉”。据考异及沈钦韩之说,此时既不当有“护羌校尉”一职,则“羌”系“军”之误,无疑焉。
  ②行步,殊不辞。其本意系按行其部,则“步”系“部”之误。

  冬十二月癸巳,诏曰:“间者以军旅未解,用度不足,故行十一之税。今往往屯田,其令郡国田租三十税一,如旧制焉。”

  冯异在关中久,求还京师,上不听。有人上书言冯异专制关中,威福自由,号“咸阳王”。上以章示异,惶恐谢曰:“臣本诸生,遇受命之会,过蒙顾盼,充备行伍,班大将,爵为通侯;虽受任方面,豫有微功,此皆国家谟谋,非臣所及也。臣伏自思惟:奉承诏旨,则战无不克;率臣私心,则未尝不悔。陛下独见之明,久而益远,乃知‘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’。当兵革始起,豪杰竞逐。臣在倾侧之中,尚无过差之志,况天下平定,上尊下卑者乎!诚宜谨守愚忠,以自终始。伏愿明主,知臣素心。”诏曰:“将军之于国家,义则君臣,恩犹父子。何嫌何疑,而有惧意?”

  ①见《论语》公冶长,子贡之语。

  是冬,冯异、岑彭朝京师。上谓公卿曰:“冯将军是我兵起时主簿也。”使中黄门赐异珍宝、衣服。诏曰:“仓卒无芜蒌亭豆粥,呼沱河麦饭也。”异谢曰:“臣闻管仲谓桓公曰:‘愿君无忘射钩,臣无忘槛车。’齐国赖之。臣愿陛下无忘父城,则百僚蒙恩,天下幸甚。”后遣异将妻子西。彭亦数宴见,宽加赏赐。既而还南,使过家上先人冢,诏大长秋朔望问〔太〕夫人起居

  ①《范书》冯异传诏文尚有“厚意久不报”五字。
  ②管仲曾射桓公中钩;桓公立,鲁曾囚管仲于槛车,送之齐。新序又曰:“齐桓公与管仲饮,酒酣,管仲上寿曰:‘愿君无忘出奔于莒也,臣亦无忘束缚于鲁也。”
  ③《范书》冯异传此句作“臣亦愿国家无忘河北之难,小臣不敢忘巾车之恩。”《袁纪》“无忘父城”,依管仲文例,当是冯异不忘之事。时异佐父城长苗萌拒汉兵,出行被俘于巾车乡,始降光武。事见卷一。故“陛下”下当脱“无忘河北,臣”五字。
  ④据《范书》岑彭传补。

  诏诸侯就国。耿纯上书,愿奋击公孙述。又陈前在东郡,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,涿郡诚不自安。乃更封纯为东光侯。上曰:“文帝谓周勃曰:‘丞相吾所重也,君为我率诸侯就国。’今亦然哉。”纯遂就国,吊死问伤,国中爱之。

  ①耿纯封高阳侯,高阳县属涿郡,故不自安。
  ②语出《汉书》周勃传。然“君”作“其”,“吾”、“我”均作“朕”,“诸侯”作“列侯”,“就”作“之”。《袁纪》所引多失其旧。

  袁宏曰:夫万物云为趣舍不同,爱恶生杀,最其甚大者也。纵而不一,乱亡之道。故明王制设号令,所以一物心而治乱亡也。今诛恶之臣,内惧私憾,不虑其弊,从而易之,是下用情而法不一也。不一则多变,多变则害生。故王者之所保,在于法一而不变乎!

  灵寿侯邳彤薨。

  世祖既平邯郸,遣任光还信都,更封陵乡侯。李忠为中水侯,迁丹阳太守,治甚有称,为天下第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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