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史籍 > 后汉纪校注 | 上页 下页
汉光武帝纪(34)


  建武六年[30年]

  春正月丙辰,改舂陵为章陵,复比丰、沛。

  刘隆等破舒城,斩李宪。

  二月,吴汉拔朐城,董宪、庞萌逃出,汉执其妻子。宪流涕谢吏士曰:“妻子皆已得矣。久苦诸公。”将十余骑欲从间道诣上降,追兵至,皆斩之。于是天下麤定,唯陇蜀未平。

  上乃休诸将于洛阳,分军士于河内,数置酒,会诸将,辄加赏赐。每幸郡国,见父老掾吏,问数十年事,吏民皆惊喜令自以见识,各尽力命焉。初,军旅间贼檄日以百数,上犹以余暇讲诵经书,自河图洛书,谶记之文,无不毕览。

  王元说隗嚣曰:“天下成败未可知,天水完富,士马最强。宜北取西河,东收关中,按秦旧迹,表里河山。元请以一丸泥,为大王东封函谷关,此万世之一时也。既不能为此,且畜养士马,据隘自守,旷日持久,以待四方之变,图王不成,其弊犹足以霸。要之,鱼不可以脱于泉,一失权柄,神龙还与螾同。前更始都长安,四方向应,以为真定也。一朝坏败,大王几无所据。今南有公孙,北有文伯,江湖海滨,王公十数,而欲信儒生之语,弃千乘之基,羁旅危国,以求安全,是由覆车之轨,计之不可者也。”嚣心然之。

  ①见老子三十六章。“泉”作“渊”,《袁纪》作“泉”乃唐人避讳所改。
  ②语出慎子。螾,蚯蚓也。
  ③按儒生指班彪、郑兴。班彪作王命论以讽嚣;郑兴谏嚣止称王,又阻嚣广置职位以自尊高。详见后文。

  是时公孙述遣兵出江关,败南郡。上因欲从天水伐蜀,从褒、斜,江关路远而多阻,莫若从西州,因便以举,则兵强财富。嚣虽遣子入侍,而心怀两端,常思王元之言,欲据一方,不欲早定。乃复上书,盛言:“蜀道危险,栈阁败绝,丈尺之地,侧不得通。述性严酷,上下相患,须其罪恶孰著,大呼向应之势也。”

  ①《范书》公孙述传曰:“六年,述遣戎与将军任满出江关,下临沮、夷陵间,招其故众,因欲取荆州诸郡,竟不能克。”戎者,田戎也。南郡即属荆州。据此则《袁纪》“败”下恐脱“于”字。
  ②李贤曰:“栈阁者,山路悬险,栈木为阁道。”

  来歙素刚,闻嚣有异议,遂发愤责嚣曰:“国家以君为知臧否,晓兴废,故为手书,以畅圣意。既遣伯春,复用邪惑之言,族灭之计,叛主负子,背忠信,伤仁义。吉凶之决,在于今日。”欲前刺嚣,而左右兵多,嚣欲害歙,歙持节就车。嚣逾怒,欲杀歙,王遵谏曰:“愚闻为国者慎名与器,为家者畏怨重祸。各器俱慎则下伏其令,怨祸不轻即家受其福。今将军遣子质汉,而外怀他心,名器逆矣。既违其命,又杀其使,轻怨祸矣。古者列国兵交,不绝其使,所以重兵贵和而不任战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交兵,使通可也。何况持王命质而犯之哉?上不合于正义,内不周于长利,苟行盗贼之短策,又何是非之能识!加以伯春委身,已在阙庭,而屠汉使,此践机试剑,授刃于颈也。君叔虽单居,陛下之外兄也。屠之未损于汉,而随以族败。昔宋执楚使,遂有易子之祸。小国犹不可辱,况万乘之主乎?”歙知党多在西州,救助非一,遂得免。王遵亦豪杰士也,既而降汉,封上雒侯。

  ①伯春,隗嚣长子恂之字,时在洛阳为人质。
  ②“怨祸不轻”,《范书》来歙传作“轻用怨祸”。不轻,重视之意。怨祸不轻即谨慎对待,不加重怨祸,故能家受其福。联系下文,《袁纪》是。
  ③成公九年《左传》曰:“兵交,使在其间可也。”
  ④《范书》来歙传作“单车远使”。
  ⑤李贤曰:“光武之姑子,故曰外兄也。”
  ⑥宣公十四年《左传》曰:楚子使申舟聘于齐,曰“无假道于宋”。及宋,华元曰:“过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鄙我,亡也。杀其使者,必伐我。伐我,亦亡也。亡一也。”乃杀申舟。又宣公十五年《左传》曰:楚师欲久围宋,宋人惧,使华元夜入楚师,登楚帅子反之床,起之曰:“寡君使元以病告,曰:‘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以爨。虽然,城下之盟,有以国毙,不能从也。去我三十里,唯命是听。’”子反惧,与之盟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