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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安帝纪(11)


  延光元年〔公元122年〕

  春,夫余王遣兵助玄菟,使贡献。

  三月丙午,大赦天下。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;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;贞妇帛,人三匹。

  夏四月,京师地震。

  癸巳,司空陈褒以灾异免。

  于是犹有风雷之变,有司复以追究三公。尚书仆射陈忠上书曰:“臣闻君使臣以礼,臣事君以忠。故三公入则参议政事,出则司察群后。然王者虚己,待以殊礼,在舆为轼,在坐为起。汉典旧事,丞相所总,靡有不听。今之三公,有古之名而无其实,选举诛赏,一由尚书,尚书之任,重于三公,凌夷已来,其渐久矣。近以地震策免司空,今言者复欲切让三公,以解天意。臣愚闇窃信宋景克己之诚。孝成皇帝时,妖星守心,纳贲丽之说,令丞相方进自裁,卒不蒙其福。以此况之,是非之分,具可详见。今尚书奏事,有所请造,及决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,宜使左右责求其意,割而勿听。上顺古典之义,下防威福之专,置方圆于规矩,审轻重于权衡,诚国家之典,万世之法也。”忠意在褒崇大臣,待下以礼,九卿疾病,使者临问,加赐钱帛,皆忠之议也。迁尚书令、司隶校尉。

  初,忠父太尉宠守正,不事诸邓,故忠不得志于其门。及邓氏被诛,众庶多冤之,而忠数上书,陷成其恶。奏劾司农朱宠。太子之废,诸名臣来历等守阙固争,忠又劾奏,当世以此讥忠。

  五月庚戌,宗正刘授为司空。

  秋七月癸卯,京师地震。

  庚申,高句丽王乞降。

  八月,羌寇叙州。

  戊子,阳陵寝殿火。本志曰:弃法律:逐大臣,杀太子,以妾为妻,则火不炎上,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。今发于先陵,此天子将变象也。若曰:“不当废太子以自翦,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。”

  辛卯,黄龙见九真。

  九月戊申,郡国二十七地震。

  冬十月,鲜卑寇雁门、定襄。

  十一月,鲜卑攻太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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