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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和帝纪(10)


  永元十一年〔公元99年〕

  春三月,遣使行郡国,水旱灾贫不能自存者廪贷谷食,令山林池泽勿收假税。

  夏四月丙寅,大赦天下。

  ***

  十二年〔公元100年〕

  春三月,赐天下男子爵,各有差;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,人二斛,博士弟子布三匹。

  夏闰四月戊辰,南郡秭归山崩,压杀百余人。

  秋七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  初,太尉张酺与司隶晏称会于朝堂,酺从容谓称曰:“三府掾史,多非其人。”既罢,称奏令三府长吏各实其掾史。酺以恨称。会复共谢,以责称。称辞色不顺,酺怒,廷叱之,称乃奏酺以为怨望。上以酺先帝师,优游不断,诏公卿廷议之。司徒吕盖以为:“酺知公门有仪,不屏气鞠躬,而作色大言,不可示四方。”乃策免酺曰:“诗云:‘节彼南山,惟石岩岩,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’今君在位,八年于兹。‘康哉’之歌,既无闻焉。而于两观之下,有丑慢之者,伤南山之体,亏穆穆之风,将何以宣示四方,仪刑百寮!履霜如冰,朕甚惧焉。君其上太尉印绶。君自取之,靡有后言。”

  九月,太尉张酺策免,归里舍,谢遣门生,阖门不通宾客。中郎将敞等多言酺公直忠正,不宜久弃草庐,上亦雅重之。数年。复以酺为光禄勋。

  丙辰,大司农张免为太尉。

  冬,西域蒙奇、兜勒二国内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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