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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和帝纪(7)


  永元七年〔公元95年〕

  春三月,班超发龟兹等八国兵七万人讨焉耆、尉黎二国。超遣人慰谕二国:“欲改过向善者,当遣大人来迎。”焉耆王广与国中议曰:“先王前杀陈都护,今超都护将大兵来,故且诈降,重献遗,令无入国。”北鞬支本匈奴人,举国敬信之,乃遣奉牛酒迎超。超闻焉耆取信北鞬支,遂反缚,责曰:“汝匈奴侍子,恃焉耆拥。今都护来,王不以时迎,皆汝罪也。”欲斩之。或谓超曰:“可便杀。”超曰:“非汝所及,此人权重于王,今未入其国而杀之,遂令自疑,设备守险,遑得到其城哉!”因责让,加赏赐遣之。北鞬支还曰:“都护不疑我国矣。”广乃与大人迎超于尉黎,奉上金银、奴婢、牛马。超受马,以给军,余总悉还之。超到焉耆,去城二十里大泽中,超乃扬声欲重赐王以下。明日置酒,悉召诸国王,焉耆王广、尉黎王泛与鞬支等四十一人诣超,其国相腹久等十七人逃不至。超怒曰:“腹久何故不到?焉耆欲复反邪?”遂叱吏收广、泛等,于都护陈睦故城斩之,更立为王。持广、泛首诣京师,因大纵兵抄掠。超留焉耆半岁,西域遂平。上嘉超,封超为定远侯。

  夏四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

  秋九月辛卯,京都地震。

  ***

  八年〔公元96年〕

  春三月己丑,立皇后阴氏。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;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,人五斛。后,原鹿侯识曾孙也。祖父永,明帝时为侍中,亲幸左右。以先后近,故有异宠。父纲为屯骑校尉。

  八月辛酉,令天下死罪减一等,徙边戍;亡命赎罪各有差。

  九月,京都蝗虫。

  冬十月,北海王有罪自杀,国除。

  十二月丁巳,南宫宣室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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