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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(2)


  卫绾,代人陵人也,以戏车为郎,事文帝,功次迁中郎将,醇谨无它。孝景为太子时,召上左右饮,而绾称病不行。文帝且崩时,属孝景曰:“绾长者,善遇之。”及景帝立,岁余,不孰何绾,绾日以谨力。

  景帝幸上林,诏中郎将参乘,还而问曰:“君知所以得参乘乎?”绾曰:“臣代戏车士,幸得功次迁,待罪中郎将,不知也。”上问曰:“吾为太子时召君,君不肯来,何也?”对曰:“死罪,病。”上赐之剑,绾曰:“先帝赐臣剑凡六,不敢奉诏。”上曰:“剑,人之所施易,独至今乎?”绾曰:“具在。”上使取六剑,剑常盛,未尝服也。

  郎官有谴,常蒙其罪,不与它将争;有功,常让它将。上以为廉,忠实无它肠,乃拜绾为河间王太傅。吴、楚反,诏绾为将,将河间兵击吴、楚有功,拜为中尉。三岁,以军功封绾为建陵侯。

  明年,上废太子,诛栗卿之属。上以绾为长者,不忍,乃赐绾告归,而使郅都治捕栗氏。既已,上立胶东王为太子,召绾拜为太子太傅,迁为御史大夫。五岁,代桃侯舍为丞相,朝奏事如职所奏。然自初宦以至相,终无可言。上以为敦厚可相少主,尊宠之,赏赐甚多。

  为丞相三岁,景帝崩,武帝立。建元中,丞相以景帝病时诸官囚多坐不辜者,而君不任职,免之。后薨,谥曰哀侯。子信嗣,坐酎金,国除。

  直不疑,南阳人也。为郎,事文帝。其同舍有告归,误持其同舍郎金去。已而同舍郎觉,亡意人疑,不疑谢有之,买金偿。后告归者至而归金,亡金郎大惭,以此称为长者。稍迁至中大夫。朝,廷见,人或毁不疑曰:“不疑状貌甚美,然特毋奈其善盗嫂何也!”不疑闻,曰:“我乃无兄。”然终不自明也。

  吴、楚反时,不疑以二千石将击之。景帝后元年,拜为御史大夫。天子修吴、楚时功,封不疑为塞侯。武帝即位,与丞相绾俱以过免。

  不疑学《老子》言。其所临,为官如故,唯恐人之知其为吏迹也。不好立名,称为长者。薨,谥曰信侯。传子至孙彭祖,坐酎金,国除。

  周仁,其先任城人也。以毉见。景帝为太子时,为舍人,积功迁至太中大夫。景帝初立,拜仁为郎中令。

  仁为人阴重不泄。常衣弊补衣溺裤,故为不洁清,以是得幸,入卧内。于后宫秘戏,仁常在旁,终无所言。上时问人,仁曰:“上自察之。”然亦无所毁,如此。景帝再自幸其家。家徙阳陵。上所赐甚多,然终常让,不敢受也。诸侯群臣赂遗,终无所受。武帝立,为先帝臣重之。仁乃病免,以二千石禄归老,子孙咸至大官。

  张欧字叔,高祖功臣安丘侯说少子也。欧孝文时以治刑名侍太子,然其人长者。景帝时尊重,常为九卿。至武帝元朔中,代韩安国为御史大夫。殴为吏,未尝言按人,剸以诚长者处官。官属以为长者,亦不敢大欺。上具狱事,有可却,却之;不可者,不得已,为涕泣,面而封之。其爱人如此。

  老笃,请免,天子亦宠以上大夫禄,归老于家。家阳陵。子孙咸至大官。

  赞曰:仲尼有言“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”,其万石君、建陵侯、塞侯、张叔之谓与?是以其教不肃而成,不严而治。至石建之浣衣,周仁为垢污,君子讥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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