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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滩头


  湖南巡抚某,平时敬奉关帝。每元旦,先赴关庙行香求签,问本年休咎,无不应验。乾隆三十二年正月一日,诣庙行礼毕,求得签有“十八滩头说与君”之句,因有戒心。是年,虽浅水平路,必舍舟坐轿。秋间,为候七一案,天使按临。从某湖过某地,行舟则近而速,起旱则远而迟。使者欲舟行,公不可,乃以关神签语诵而告之,使者勉从而心不喜。

  未几,贵州铅厂事发,有公受赃事。公不承认,而司阍之李奴必欲扳公,说:“此银实送主人,非奴所撞骗。”时李已受刑,两足委顿,奴主争辩不休。使者厉声谓公曰:“十八滩头之神签验矣!李字,‘十八’也;委顿于地,‘瘫’也,说此银送与主人,是送与君也。关圣帝君早知有此劫数,公何辩之有?”公悚然,遂认受赃而案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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