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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


  卷六

  比干谏而死。箕子曰:“知不用而言,愚也,杀身以彰君之恶,不忠也。二者不可,然且为之,不祥莫大焉。”遂解发佯狂而去。君子闻之,曰:“劳矣!箕子!尽其精神,竭其忠爱,见比干之事,免其身,仁知之至。”诗曰:“人亦有言,靡哲不愚。”

  齐桓公见小臣,三往不得见。左右曰:“夫小臣、国之贱臣也,君三往而不得见,其可已矣!”桓公曰:“恶!是何言也!吾闻之:布衣之士不欲富贵,不轻身于万乘之君;万乘之君不好仁义,不轻身于布衣之士。纵夫子不欲富贵,可也,吾不好仁义、不可也。”五往而得见也。天下诸侯闻之,谓桓公犹下布衣之士,而况国君乎!于是相率而朝,靡有不至。桓公之所以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者、此也。诗曰:“有觉德行,四国顺之。”

  赏勉罚偷,则民不怠;兼听齐明,则天下归之。然后明其分职,考其事业,较其官能,莫不理法,则公道达而私门塞,公义立而私事息。如是、则持厚者进,而佞谄者止,贪戾者退,而廉洁者起。周制曰:“先时者、死无赦;不及时者、死无赦。”人习事而因,人之事,使如耳目鼻口之不可相错也。故曰:职分而民不慢,次定而序不乱,兼听齐明而百事不留。如是、则群下百吏莫不修己然后敢安仕,成能然后敢受职,小人易心,百姓易俗,奸宄之属,莫不反悫,夫是之谓政教之极,则不可加矣。诗曰:“吁谟定命,远犹辰告。敬慎威仪,惟民之则。”

  子路治蒲三年,孔子过之。入境而善之,曰:“由恭敬以信矣。”入邑,曰:“善哉!由忠信以宽矣。”至庭,曰:“善哉!由明察以断矣。”子贡执辔而问曰:“夫子未见由,而三称善,可得闻乎?”孔子曰:“入其境,田畴草莱甚辟,此恭敬以信,故民尽力。入其邑,墉屋甚尊,树木甚茂,此忠信以宽,其民不偷。其庭甚闲,此明察以断,故民不扰也。”诗曰:“夙兴夜寐,洒扫庭内。”

  古者有命:民之有能敬长怜孤、取舍好让、居事力者、命于其君,然后命得乘饰车骈马,未得命者、不得乘饰车骈马,皆有罚。故民虽有余财侈物,而无礼义功德,则无所用。故皆兴仁义而贱财利,贱财利则不争,不争则强不陵弱,众不暴寡,是君之所以象典刑而民莫犯法,民莫犯法,而乱斯止矣。诗曰:“质尔人民,谨尔侯度,用戒不虞。”

  天下之辩,有三至五胜,而辞置下。辩者、别殊类,使不相害;序异端,使不相悖;输公通意,扬其所谓,使人预知焉,不务相迷也。是以辩者不失所守,不胜者得其所求,故辩可观也。夫繁文以相假,饰辞以相悖,数譬以相移,外人之身,使不得反其意,则论便然后害生也。夫不疏其指而弗知,谓之隐;外意外身,谓之讳;几廉倚跌,谓之移;指缘谬辞,谓之苟;四者所不为也,故理可同睹也。夫隐讳移苟,争言竞为而后息,不能无害其为君子也,故君子不为也。论语曰:“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。”诗曰:“无易由言,无曰苟矣。”

  吾语子:“夫服人之心,高上尊贵,不以骄人;聪明圣知,不以幽人;勇猛强武不以侵人;齐给便捷,不以欺诬人。不能则学,不知则问,虽知必让,然后为知。遇君则修臣下之义,出乡则修长幼之义,遇长老则修弟子之义,遇等夷则修朋友之义,遇少而贱者则修告道宽裕之义。故无不爱也,无不敬也,无与人争也,旷然而天地苞万物也。如是、则老者安之,少者怀之、朋友信之。”诗曰:“惠于朋友,庶民小子。子孙绳绳,万民靡不承。”

  仁者必敬其人。敬其人有道,遇贤者则爱亲而敬之,遇不肖者则畏疏而敬之。其敬一也,其情二也。若夫忠信端悫而不害伤,则无接而不然,是仁之质也。仁以为质,义以为理,开口无不可以为人法式者。诗曰:“不僭不贼,鲜不为则。”

  子曰:“不学而好思,虽知不广矣;学而慢其身,虽学不尊矣。不以诚立,虽立不久矣;诚未着而好言,虽言不信矣。美材也,而不闻君子之道,隐小物以害大物者,灾必及身矣。”诗曰:“其何能淑,载胥及溺。”

  民劳思佚,治暴思仁,刑危思安,国乱思天。诗曰:“靡有旅力,以念穹苍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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